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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年,她还没爱上他(1)

有钱人的日子一点也不好过

  

看着面前的电动门,郎远晴深吸一口气,带着消毒水味的空气涌入肺中,再被她呼出来,反复十几次,她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,眼泪不争气地从眼角滑落下来。

你这样子真是难看。

郎远晴低头看到了瓷砖中倒映的自己的脸,她再也看不到踌躇满志的自己了,瓷砖中的只是一个哭泣的小女孩。

她还是第一次感觉如此无助,自己的整个世界将要分崩离析,而她却连捡起碎片一块一块拼起来的能力都没有,只能在这哭!太可悲了。

在心底咒骂自己的时候,面前的门滑开了,一位身着浅蓝色隔离服,戴口罩的医生从里面走了出来。

“谁是郎远宇家属?”

医生开口问道。

郎远晴深吸一口气,迈动双腿走到医生面前。

“我是她妹妹。”

郎远晴尽力让自己保持冷静,她仰起头,双眸盯着医生的眼睛,那无比坚强的视线让医生愣了一下,半晌才接着说话。

“好,我给你说明一下。患者是开放性腹部外伤合并肝脏损伤,失血性休克和胆汁性腹膜炎。子弹入射的角度非常不好,肝脏撕脱也是有可能的,具体情况还要开腹探察。手术有很高的风险,患者可能下不了手术台,也可能需要肝移植。”

“移植?”

对于下不了手术台,郎远晴已经有了充足的心理准备,但是一听到肝移植,她的眼中立即燃起了熊熊的希望之火,可大脑飞速一转,又只觉一盆凉水浇了下来。

在中国,愿意捐献器官的人少之又少,父亲去世时,也仅仅是捐献了角膜,早知如此,当时就应该把父亲的肝脏留下来!

“是,如果伤得太重,我们就必须切掉整个肝脏,到时候必须移植。”

“有什么要求吗?”

郎远晴抬手摸了摸自己肚子,虽然她并不知道肝脏究竟在哪个位置,但她感觉亲属移植配型的成功率,肯定要比陌生人来的高一些。

“只要是B型血,身体健康就行,肝移植只需要一小块肝脏。”

B型血?

郎远晴是O型血,郎远宇是B型血,兄妹血型不同很正常,因为爸妈的血型也不一样。

自己捐不了,但是有一个人可以。

郎远晴回身望向张阳。

听到这边对话的张阳此时已经站起身,往这边走来。

“医生,我是B型血,我不酗酒,不抽烟,没有肝病,可以捐肝吗?”

“可以可以,那你现在这等,如果有需要我们马上安排你做检查。”

医生点点头,转身走进手术室,看着门关上,郎远晴原本冰凉的血液此刻又沸腾起来。

没事的,没事的,他可是郎远宇啊,他能挺过来的,我还要和他像以前一样。

像以前一样……

那是一年冬天的夜晚。

郎远晴揉揉眼睛,合上了面前这本字典厚的书,将做标记的钢笔盖上,她举起胳膊伸了一个懒腰,抬手关闭台灯,明亮的黄色光线消失,自己又回到了头顶LED灯照耀下的雪白世界。

她双脚蹬地,转椅转动一圈,从书桌旁滑到床边。站起身,郎远晴走向窗边,漆黑的夜色墨水一般从玻璃外流入房间,外面的窗台此刻已经蒙上一层薄雪。

时钟指向九点钟。

不知为何,郎远晴的脑中突然回想起《Here with you》的曲调。

To all my friends

The night is young

The music's loud

没错,夜还早着呢,郎远晴打个哈欠,她打算喝一杯咖啡,于是转身离开房间,下楼前往厨房。

客厅里,父母正在一起看电视,CVTV13,正在重播新闻联播,只要父亲在家,电视一定是在播新闻,这对于他至关重要。一直以来,父亲和那些做买卖的朋友们都有这样一种说法——想挣钱,坚持看新闻联播吧。

这时候,玄关处传来开门声。

毫无疑问,是那家伙回来了。

不出郎远晴所料,郎远宇从玄关处现身,他身上那件羽绒服不知为何此时已经破烂成几个宽布条,里面的羽毛撒得满地都是,其中不少还染着暗红的颜色,那是血氧化了的颜色。

又打架了。

郎远晴恨铁不成钢似的摇摇脑袋。

看到郎远宇这个样子,母亲轻叹一声,起身去卫生间,端了一盆水出来,虽然隔得远,但郎远晴还是能看到水上冒着热气,透过一片氤氲,郎远晴的视线落在郎远宇身上。

那似乎是发育提前而形成的高大身躯此时无力地陷在椅子里,一双漆黑的眸子透不出什么光芒,破烂的衣物下显出凸起的肌肉和一道道已经结痂的伤口。母亲帮忙扯下布条,血红色的冰碴稀里哗啦掉了下来。

你看他干嘛?

在心中提醒过自己,郎远晴拿起咖啡杯,头也不回地上了楼,回到自己房间。

靠在门上,郎远晴长叹一口气。

从小到大,郎远晴都认为这个哥哥是她的耻辱,也是家族的耻辱。这不仅是她一人的看法,父亲也是如此想的。

所以,郎远晴不得不每天面对这小山一般的书,把家族产业交给郎远宇是自毁前程,郎家没那么傻,所以必须由她来继任,要学的东西还太多太多。

北岛在《青灯》里写过,一个人的行走范围,就是他的世界。而中国又有句古话,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。所以,只要看书,就能到达自己双脚无法企及的远方。

这确实是个说服自己安心坐在书桌前的理由,但有时候,郎远晴也会想做些小女孩会做的事情。

郎远晴弯腰拎起倒在地上的吉他箱,从里面取出芬达Mars' Guitar 十周年纪念吉他,这是她花四万块淘来的好货,价格并不算贵。抚摸着琴身上的漆裂,郎远晴突然想起了一个笑话。

芬达有两个用途,演奏和掏粪。(讽刺芬达汽水请TFBOYS做广告)

像一位真正的演奏家一样,郎远晴挎上背带,跨坐在床上,从装黑胶碟的盒子里取出纯银制成的拨片,将它夹在拇指和食指之间,轻轻拨动琴弦,清脆悠扬的声音涌入耳中。

“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,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……”

低吟着《那些花儿》的歌词,脑中回想着朴树的原唱,不知不觉,郎远晴竟感觉郎远宇的声音和他很像,充满磁性,还有奇怪的重音……

咚咚咚——

沉重的敲门声吓了郎远晴一个激灵,母亲做什么事都轻手轻脚,郎远宇不会主动找自己,门外的人只可能是父亲。她马上收拾好吉他,起身去开门。

“明天我和你妈去新疆一趟,组织探矿工作,张阳也跟着去。晚上放学,你哥去接你。”

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

非常简洁明了,郎远晴看着父亲的脸点点头,关上了房门。

张阳去接自己主要是为了保证安全,至于郎远宇的安全,父亲似乎从来没考虑过。反正他整天打架,身上带着家伙,普通人奈何不了他。今天这么惨,可能是因为一个单挑一群吧。

可,让他放学接我?那岂不是,会让同学看到?

郎远晴皱下眉头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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